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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点击:31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5-11-22

一、泉州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本人银行储蓄卡(一类卡)或存折

3、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二、泉州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登录成功,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3、审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4、决定:同意提取

5、送达:电子转账

三、泉州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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