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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点击:210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6-01-21

一、承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正)》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承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步骤

1、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填报贷款审批表

2、借款人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表到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人凭借款合同到置业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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